校级领导
分管本科教学、招生与就业、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(含少数民族学生思想政治教育与管理、李敏工作室)、学生社团、心理健康教育、高等职业教育、独立学院、附属中学、两团一校工作。 分工联系团委、教育学院(师范学院)、体育学院、音乐舞蹈学院、美术与设计学院、台湾研究院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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